安徽省宁国市方塘乡卫生院救护车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10 15:08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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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宁国市方塘乡卫生院救护车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GS-CG-XJ-2025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方塘乡卫生院救护车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49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1.询价公告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现更正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原询价公告“七、其他补充事宜”中新增:经充分的采购需求调研,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不适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原因为:救护的制造商多数为大型企业,因此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如中小企业有质疑,可于本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采购文件约定方式提出询问或质疑。

3.原询价文件“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0条中小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中1、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2022〕556号)有关规定:(1)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响应供应商应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行业划型标准如实填写。现更正为:1、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2022〕556号)有关规定:(1)本项目(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供应商应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行业划型标准如实填写。

2)本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包括符合规定的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

4.询价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删除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必须提供此件内容。

5.原采购文件中急救吸引器1.11净重:4kg,1.12外形尺寸:280×196×285(mm)现更正为:急救吸引器1.11净重:≤4kg,1.12外形尺寸:≤280×196×285(mm)

更正日期:2025410

三、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等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宁国市方塘乡卫生院

 址:宁国市方塘乡方塘街道18号

联系方式:李先生、0563-49400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宁国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宁国市东城大道与振宁路交口市民之家6楼

联系方式:陈先生、0563-41108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陈先生

 话:0563-4940017、0563-4110839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12分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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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国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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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4-10 14:5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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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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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4-10 15:08:56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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