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宣州区农村公路第三方检测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09 11:36 浏览:
【 字体:    
017002004 8d3ff581-3435-4af8-a204-9868081634d8 a8651202-5481-4fcc-8e5b-8ffec4f903ea

2025年宣州区农村公路第三方检测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XZQ-CG-CS-2025014

二、项目名称:2025年宣州区农村公路第三方检测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正鑫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阜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裕安路688号1#楼

成交金额:133000.00

评审报价:119700.00

评审得分:9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2025年宣州区农村公路第三方检测项目

服务范围:2025年宣州区农村公路第三方检测项目,主要服务内容包括2025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交工验收175.375公里(其中县乡道升级改造项目32个106.305公里,建制村通双车道项目1个5.597公里,联网路项目86个63.473公里);农村公路工程提质改造及危桥改造项目质量巡检两次,并出具巡检报告(抽检检测覆盖率100%);危桥改造及县乡道养护工程等项目进行验证性检测;GPS项目里程核对;建设系统APP现场照片上传。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颁布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规定的技术要求,保证检测质量。

服务时间:一年。

服务标准:技术标准符合国家、行业以及地方标准、规范和规程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蒋五一、张大学、袁伟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参照原“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的80%计取代理费用(计算后的代理费不满6000元,按6000元计)。

2、金额:6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宣城市宣州区交通运输局、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昭亭中路16号、宣城市宣州区敬亭路银城小区8幢4号,联系电话:1385630201217756369786。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宣城市宣州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宣城市宣州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昭亭中路16号

联系方式:138563020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宣城市宣州区敬亭路银城小区8幢4号

联系方式:177563697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站长、方工

电话:13856302012、1775636978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采购文件.pdf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2小时23分0秒

  • 交易平台提交

    • 提交人:

      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 提交时间:

      2025-05-09 09:10:38

  • 交易中心确认

    • 办理状态:

      已确认

    • 办理时间:

      2025-05-09 11:36:07

    • 办理用时:

      0天1小时27分

附件: 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