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2026年1-3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6-04-03 11:37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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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现将全市2026年1-3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是否违反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

(二)是否规范使用国家或省、市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三)是否强制以现金形式缴纳投标、履约、质量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四)是否存在以下壁垒:

1.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过高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

2.将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在国家已经明令取消资质资格的领域,将其他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将外地企业与本地企业组成联合体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

3.要求投标人在本地注册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在本地拥有一定办公面积,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纳税等;

4.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设定投标报名等事前审批或者审核环节。

5.评标、定标规则向国有企业、本地企业、大型企业倾斜,排斥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外地企业、中小企业。

(五)是否存在其他针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外地企业设置门槛、不合理限制和差异化待遇的情形。

二、抽查基本情况

2026年1-3月,全市共对105个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进行了抽查。其中,市本级抽查项目13个;各县市区共抽查项目92个。

三、抽查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

全市发现存在问题的招标文件1个,具体如下:

    1.泾县何家冲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建设工程(项目编号JX-GC-GK-2026006)(招标人:泾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宣城龙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现问题:该项目招标文件中存在子项综合单位不一致情况。

整改情况:向招标人下发监督提示函。2026年3月12日,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布补疑修改完善相关条款。

四、工作要求

请招标人、代理机构等交易主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持续规范招标文件编制,提高代理服务质量,确保招标投标活动依法依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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