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经济开发区L-3安置区三期IV标段项目电梯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 |
名称:安徽兰鑫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宁国市霞西镇霞西街道36号(原林业站二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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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名称:安徽鸿鹄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广德市金茂财富公馆A座11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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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广德经济开发区L-3安置区三期IV标段项目电梯工程 |
项目编号 |
GDS-GC-GK-2025032 |
开标时间 |
2025年05月07日09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永科电梯服务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飞彩办事处景德路以西、倍发来服饰以北2#厂房(原得月综合楼5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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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人民币叁佰柒拾贰万元整(372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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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供货期):9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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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安合技术规范及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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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95.5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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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郑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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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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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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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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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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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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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1.宣城市希尔顿惠庭酒店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2.城投公园里EPC项目电梯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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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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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企业奖项:1.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2.VDI 4707(A)级能效认证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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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省华菱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中央花园9-91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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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人民币叁佰陆拾伍万陆仟贰佰元整(36562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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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供货期):9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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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安合技术规范及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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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94.97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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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秦宗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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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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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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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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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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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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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1.泾县泉水路东升苑(暂定名)安置房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二次);2.广德市西关小区三期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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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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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企业奖项:1.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2.VDI 4707(A)级能效认证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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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徽特特种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产业园区东部新城大厦8楼801-804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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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人民币叁佰陆拾捌万捌仟元整(3688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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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供货期):9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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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安合技术规范及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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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93.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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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陈树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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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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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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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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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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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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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1.安徽省引江济淮工程(蜀山区小庙段)安置区一期一标段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2.合肥市妇幼保健院及口腔医院滨湖分院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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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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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企业奖项:1.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2.VDI 4707(A)级能效认证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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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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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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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2025年05月08日-2025年05月12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13285630896;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杨工,联系电话:13675639786。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6975173。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标情况一览表: |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6分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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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平台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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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人:
安徽鸿鹄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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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2025-05-08 11: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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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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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
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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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2025-05-08 11: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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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用时:
0天0小时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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